FTC与MySpace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12/5/9 9:15:46 访问次数:444
FTC在2010年与Twitter就没有对用户个人信息提供保障达成和解。去年,FTC再发现Facebook和谷歌在隐私条款中存在欺诈行为。此两家公司后也与FTC达成和解,接受为期20年的消费者隐私保护监管。不过Twitter接受监管的期限仅为10年。
随着互联网公司收集到的用户在线行为等隐私数据越来越多,用户也越来越担心企业将如何使用这些隐私信息。美国白宫和FTC先后披露了多项隐私保护向导,但这些向导多半需要企业和广告商自愿接受执行。尽管立法者已开始通过法律程序鼓励和支持自我约束行为,但要以法律手段打压企业合理手机用户数据的行为恐难以在美国国会获得多票通过。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周二宣布,已与Myspace就错误引导数百万用户对广告商共享个人信息的行为达成和解。此案是美国政府打击企业利用消费者隐私数据获利行动的一部分。作为和解条件,Myspace在未来20年里将必须接受来自政府对其隐私计划的独立调查。上一篇:RIM任命新运营官和营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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