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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重获Gmail商标使用权

发布时间:2012/4/16 9:09:21 访问次数:492

在业界都认为该纷争已经结束时,据德国GoogleWatchBlog报道,谷歌本周解决了该商标权纠纷,昨日重获域名“gmail.de”以及商标“Gmail”。

现在不确定谷歌与吉尔施之间纠纷解决是否有金钱交易。但吉尔施将域名和商标转给谷歌而没有一定的补偿似乎不现实。早在2006年吉尔施曾声称谷歌已经就Gmail在德商标专用权向其支付了25万美元。

现在不清楚谷歌是否将其在德国的电子邮件服务官方地址更改为“Gmail.de”。但德国用户已经可实现电子邮件地址@gmail.com以及 @googlemail.com之间的互换。

谷歌本周解决了与德国企业家丹尼尔•吉尔施(Daniel Giersch)的商标权纠纷,昨日谷歌重获域名“gmail.de”以及商标“Gmail”。

吉尔施于2000年就在德国注册了线下以及线上邮件服务商标“G-mail”,简称吉尔施邮件。而当谷歌于2005年在德国推出电子邮件Gmail服务时,公司被禁止使用“Gmail”的商标。

谷歌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使其Gmail用户使用googlemail.com的域名。谷歌曾对该禁令提出上诉,但欧洲内部市场协调管理局于2007年驳回了谷歌公司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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